导演李力持:警方应立刻逮捕拍照的人,而不是发照片的
导演李力持:警应捉拍照的人
香港导演李力持昨天也质疑:“警方已经捉了发‘艳照’的人,那,捉不捉拍照的那个人(指陈冠希)?”
他促请警方应该调查陈冠希,因为如果没有陈冠希“出手拍这些照片”,又怎么有“艳照”风波?又怎么会有这么多涉嫌上载“艳照”的网友被捕?
另外,警务处处长邓竟成昨声称储存艳照亦可能犯法,也引来网民、资讯科技界、法律界人士一致炮轰,大量艳照、色情短片早在互联网流传,但从未见警方如此铁腕执法,更有网友轰警方是破坏网界的“自由言论”。
网民大年初四 上街游行抗议
香港网友发起大年初四上街游行,抗议警方执法不公。 大批网民正透过香港讨论区,酝酿2月10日大年初四发起大游行,下午1时30分出发,由维园游行至政府总部,抗议警察选择性执法,包庇权贵和艺人。
发起游行的网民指:“明星车祸否认控罪,出钱请人顶包,警察贪污受贿居然只判社会服务令;失业贫民未经审讯,即时还押监房8周,事件都表示香港执法机关已经无法对事不对人地公平执法。”
互联网供应商代表及互联网讨论区网主昨天也开会,商讨艳照事件闹出的执法风波,吁请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主席郑经翰,召开委员会特别会议,要求警方交代执法标准。
资深大律师黄国桐批评警方:“发布不雅物品条罪最多都是罚坐12个月牢,需不需要还柙8周那么多啊?难道其他人不是人,就只是那几个艺人是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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