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冠希,你“不须”道歉,但你“应该”道歉
从春节未至到春节将过,娱乐圈最火的话题是“艳照门”,而事件的最焦点人物则是陈冠希。关于陈冠希,现在几乎没人站在他这边,除了少数网民声称羡慕他的“艳福”,更多的人都在批判他道德沦丧甚至给他戴上了一个“世纪淫王”的帽子。人们都在说:陈冠希应该出面道歉。
陈冠希该不该道歉,为什么道歉,又该向谁道歉?各方说法不一:法律界的人说,他没有道歉的义务;但文化界的人却说,他伤风败俗理应道歉。事实是,不论陈冠希道不道歉,这已经不是他一个人的事情,而已成为全社会的命题。
问题一:他须不须道歉?
广州市人大代表徐晓兵是个职业律师,她的观点很明确:不管出于何种目的拍下此等艳照,陈冠希只要没有主动向公众传播的意愿和行动,他就不需要道歉。理由很简单:自我欣赏并无错。她的观点跟很多法律界人士不谋而合,他们都认为,应该负法律责任的是这些照片的源头传播者和后续传播者。但是,公众似乎并不这么想,香港公众的态度尤其严厉——他们要求警方直接拘捕陈冠希。香港名嘴黄毓民说,警方不该四处拘捕上载艳照的人却让源头“逍遥法外”,应该直接揪出艳照的拍摄者,搜他的家,让他交出存有艳照的电脑。
显然,香港警方并不会按照公众的建议做。因为不管公众的情绪如何,陈冠希拍摄艳照本身并没有犯法。按照律师徐晓兵的说法,是艳照的传播者伤害了艳照“主人公”的隐私,而后者还可以提出民事赔偿。但是,陈冠希本人并不负有法律责任,顶多,这只是个“道德修养和个人作风问题”。那么,这个结论可以是肯定的——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陈冠希并没有道歉的义务。道歉,或者不道歉,将是他个人的自由。
问题二:他该不该道歉?
陈冠希不需要道歉,但是这并不代表他可以逃脱道德法庭的“制裁”。在搜狐近期进行的一次调查中,截至昨晚18时,认为陈冠希应该道歉的网民占70.51%,而认为传播者应该道歉的却只占14.95%。为什么他们的想法跟法律的结论相差那么远?很简单,因为传播者损害的是那些艳照当事者——譬如阿娇和张柏芝的利益,却并没直接损害到网民。从近期网民的评论中可以得知,他们甚至把那个最初传播艳照的人当成了揭穿娱乐圈虚伪面目的“英雄”。那么网民们痛恨陈冠希的理由是什么?同样是搜狐的调查,51.96%的网民认为陈冠希应该道歉是因为他“私生活糜烂,对待感情、对待女性随便”。
熟知大众文化的“巴蜀奇才”魏明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同样指出陈冠希的最大“罪状”是“玩弄女性”。“就算那些女孩子跟他亲热是你情我愿,甚至拍视频也经得她们的同意,但她们一定不知道他同时还跟那么多女人……现在社会是比以前开放,假如陈冠希是跟自己老婆拍,那就叫‘家庭录像’,完全没问题。但是他跟那么多女人,就有滥交的嫌疑了——他拍的实际上不能叫艳照,而叫‘淫照’!从这个角度来说,他应该反省自己,并且道歉——不凭法律,但凭良知。”
问题三:他该向谁道歉?
如果道歉,陈冠希该向谁道歉?是那些受害女星,这似乎是理所当然的答案。虽然艳照中的行为是双方共同完成的,但据陈冠希身边的朋友说,陈冠希一直有这样的癖好。同样,从艳照的角度看,实行拍摄行为的正是陈冠希本人。那么,在此行为中处于主动地位的陈冠希,给那些女星带来了名誉、精神甚至财产方面的损害,从道德角度,他应该道歉。当然事实可能更不堪,如魏明伦所猜测的:“陈冠希可能玩弄了那些女星,但谁知道那些女星是不是也玩弄了他?谁知道她们是不是还跟‘张冠希’、‘王冠希’做了同样的事?”但不管怎样,从一个负责任的男人的角度,陈冠希还是欠那些女星一句“对不起”。
不过,陈冠希对不起的绝不仅仅是女人。虽然超过半数的搜狐网民认为陈冠希道歉的理由是“私生活糜烂”,但不可忽视,还有其他网民认为他的过失在于“没能保管好照片,散播出去伤害他人和社会”、“漠视道德底线的性行为”以及“罔顾偶像身份,对青少年有不良示范”——这些,都是主观上不想传出艳照的陈冠希在客观上对社会造成的伤害。魏明伦说:“为什么人不可以在街上随便大小便?因为我们懂得‘遮羞’,但陈冠希却连这个道理都不明白。他拍摄这些东西作什么呢?当初拍的时候,他就已经逃脱不了今天的责任,因为他应该预见到假如这些照片一旦流失对整个社会造成的影响。”
问题四:他该怎样道歉?
事实上,陈冠希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进行了道歉。2月4日,他通过律师行发布了一段英文的视频声明,其中说道:“很多无辜者的生活,受到这次恶意的犯罪行为影响,对此我感到伤害、痛苦及困扰,我希望藉此机会,向所有受这次莫名其妙折磨的无辜者道歉。”显然,他已经向涉事女星进行了道歉,那么为什么公众仍然觉得不够?从网民和评论家的角度来看,答案是“他还不够诚恳”。当时,“艳照门”事件已经进入第十天,他的道歉来得太晚;他用的是英文,有人因此说“他难道是在向美国人道歉么”;还有,他用的是视频,而不是亲身面对……虽然陈冠希的难堪和逃避是可以理解的,虽然最近还有种种消息证明他的行为源头或许在于早年父母离异甚至父亲性取向不明,但是,假如陈冠希还想在这次事件后继续堂堂正正做人,他就必须真心诚意地道歉——对所有受到伤害的公众与个人,更应该对他自己。
当然,陈冠希需要道歉,并非意味着某些网民的意见就是“天理”。人们在指责陈冠希时不管多理直气壮,都应该反省自己的行为对事件的发展“火上加油”,假如有,我们也应当有愧,甚至应该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转载于:艳照门事件始末(http://bbs.52hdx.com/yanzhaome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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